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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guān)于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通知》,購買我市保障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青島政務(wù)網(wǎng) 發(fā)布日期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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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購買我市保障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于以下四項計算結(jié)果和規(guī)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shù)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biāo)準(zhǔn),貸款額度可合并計算)

(1)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shù)×30%×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shù)×30%×12×額度計算年限

(2)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shù)計算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

(3)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繳存人購買我市保障性住房作為家庭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5%,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4)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在我市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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